锦绣江南景观亮化工程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4 12: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西宁市城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锦绣江南景观亮化工程
更正公告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受 西宁市城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委托已于2016年08月03日发布的锦绣江南景观亮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由于资质要求不符现发布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 华诚博远公招(工程)2016-022 |
采购项目名称锦绣江南景观亮化工程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622.099248万元整 | |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8月4日 | |
更正事项变更内容:原公告“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2.参加施工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原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10日。”原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2.参加施工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报名时间改为:“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11日。”投标截止时间改为:“2016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西宁市城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5003690988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0971-8866856 | |
其他事项变更内容:原公告“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2.参加施工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原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10日。”原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25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2.参加施工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报名时间改为:“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11日。”投标截止时间改为:“2016年8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 |
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6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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