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洱源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设备采购-实验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
作者: 发布于:2016-08-03 17: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洱源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设备采购-实验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
更正内容:
一、 原招标公告中第4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生产厂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现取消对生产厂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的要求。
二、 原招标公告中第4条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所携带资料,需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鲜章)),现取消需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鲜章))。
洱源县教育局
昆明盛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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