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徂徕山西路(河东规划路)工程监理第一标段”澄清(修改)说明(一)
作者: 发布于:2016-08-03 17: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徂徕山西路(河东规划路)工程监理第一标段”澄清(修改)说明(一)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徂徕山西路(河东规划路)工程监理第一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评标办法中总监及企业获奖业绩未要求为市政道路工程,而备注(3)总监及企业获奖业绩单指市政道路工程监理项目。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的评标办法,总监及企业获奖业绩为工程获质量奖项、安全文明工地即可,并未限定工程内容及范围。是否以评标办法为准,不限定总监及企业获奖工程为市政道路工程。
答:总监及企业获奖业绩要求为市政道路工程。
招标人:泰安市徂汶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司: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
★各投标人在接到本通知后,请填写下面“回执单”,签字盖章后回传到我公司(传真:0538-8588638),或者将扫描件发到公司邮箱(邮箱地址:LRZBTA@163.com),谢谢合作。
回 执 单
泰安市徂汶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徂徕山汶河西路(河东规划路)工程监理第一标段澄清(修改)说明(一)”,本通知共2页,内容清晰、完整,特此回执。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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