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财政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外购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包二:律师事务所)更正/变更公告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惠州市财政局的委托,该项目于2016年07月20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huizhou.gdgpo.gov.cn)上发布了“惠州市财政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外购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包二:律师事务所)(项目编号:惠公易采【2016】144号)”的采购公告。因笔误,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变更澄清,变更内容如下:
变更前内容: P53评分标准里的1.1.1投标价格得分: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人价格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满分基数。
变更后内容: P53评分标准里的1.1.1投标价格得分: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电子唱标文件中(交易平台显示名称是“开标报价”栏目)无需对其中的报价内容填写具体内容,投标人填写“0”,视为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价格分得满分20分;投标人如未按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填写的(对开标报价没有报“0”),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价格分不得分。
本项目的澄清更正对投标供应商的生产(订货)、交货等商务条款均无实质性的影响,不影响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该项目如期开评标。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马科
联系电话:0752-2882010
(二)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惠州市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黄萍
联系电话:0752-7121027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6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