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二医院6号楼电气设备改造工程、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补充公告
宁波市第二医院6号楼电气设备改造工程、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更改通知
编号:改- NBITC-20163402G-1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第二医院6号楼电气设备改造工程、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如下更改和说明:
一、原招标文件子包二 评分标准中:
“根据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柴油机和发电机制造商OEM授权情况评分(6分):根据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最近连续取得所投品牌柴油机和发电机原厂制造商OEM授权证书情况进行评议(0-6分):连续获得五年(含)授权的得2分,不到五年或不能提供证书的得0分。五年及以上的,根据获得的授权年份,酌情加分,最多加到6分。
(提供OEM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投标时提供,否则不得分。二级代理OEM授权证书不予认可)。若投柴油机和发电机为为原厂制造(即非OEM授权制造商生产的)的得6分”
“根据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柴油机和发电机制造商OEM授权情况评分(6分):根据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最近连续5年度取得所投品牌柴油机和发电机原厂制造商OEM授权证书情况由评委进行综合评议(0-6分),不能提供证书的得0分。(提供OEM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投标时提供,否则不得分。二级代理OEM授权证书不予认可。)”
二.请子包二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所投发电机组常用功率、噪音及排放等各项指标均须满足国家规范及本次招标技术要求,同时请各投标单位认真仔细审阅本次项目设计院出具的电气设计图纸,所投产品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如未能满足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投标单位需承担因此引起的所有连带责任,并且请各投标单位出具本次所投发电机组满足招标要求的常用功率、噪音及排放达标的承诺函,编入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6年8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8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四.图纸见附件
其余事项无变动。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74-87295348 87629230
传真:0574-87388460
电子邮件:nbitc@126.com
联系人:夏伟立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