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8月~2018年7月兴宁区政府投资工程10万元(含本数)至200万元(含本数)定点施工水利资质类施工单位采购《招标文件》补遗通知公告(一)
项目名称:2016年8月~2018年7月兴宁区政府投资工程10万元(含本数)至200万元(含本数)定点施工水利资质类施工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CEITCL-GX-CZFW-160705-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29072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0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2016年8月~2018年7月兴宁区政府投资工程10万元(含本数)至200万元(含本数)定点施工水利资质类施工单位采购
原公告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http://www.nnxn.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变更为:
(2)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委托书必须按规定格式及内容填写,文字要工整清楚;
2、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3、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9时00分现变更为:2016年8月30日上午9时00分;
(三)除上述更改外,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工 联系电话:0771-32907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古城路26号9号楼A座2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黎工 联系电话:0771-287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