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新校区3#工程实训中心,4#化学系教学楼施工招标(招标备案编号:KLGLG20162018)更改通知(二)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项目名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新校区3#工程实训中心,4#化学系教学楼
项目编号:KLGLG2016201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清松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5993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0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新校区3#工程实训中心,4#化学系教学楼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455c61e490155c97c92c01dba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现就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新校区3#工程实训中心,4#化学系教学楼施工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作更改说明以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一、更改说明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
1、招标文件第179页“(一)投标函”中第1点内容:“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投标报价(大写) 元(¥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规费¥ 元(其中:规费中按规定向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缴纳的建安劳保费 元,其他 元)、增值税¥ 元、暂列金额¥ 元、暂估价¥ 元、专业暂估价¥ 元),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等级。”
2、招标文件第182页“三、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内容:
一 | 投标总造价:(二)+(三)+(四)+(五)+(六)+(七)+(八) | (元) | ||
二 | 投标报价:(1+2) | (元) | ||
其中 | 1、建筑工程 | (元) | ||
2、安装工程 | (元) | |||
三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元) | ||
四 | 规费: | (元) | ||
其中 | 1 | 建安劳保费 | (元) | |
2 | 其他 | (元) | ||
五 | 增值税 | (元) | ||
六 | 暂列金额 | (元) | ||
七 | 暂估价 | (元) | ||
八 | 专业暂估价 | (元) | ||
另计扬尘防治费:(一)×0.8% | (元) | |||
承诺工期 | 天(日历日) | |||
承诺质量等级 |
| |||
主 要 材 料 用 量 | 钢材 | (T) | ||
水泥 | (T) | |||
商品砼 | (M3) | |||
| (M3) | |||
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关于颁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规定执行。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 ||||
(二)现更改内容为:
1、招标文件第179页“(一)投标函”中第1点内容更改为:“1、根据你方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投标报价(大写) 元(¥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规费¥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住房公积金 元,工程排污费 元)、增值税¥ 元、暂列金额¥ 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如有时)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 等级。”
2、招标文件第182页“三、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内容更改为:
一 | 投标总造价:(二)+(三)+(四)+(五)+(六)+(七)+(八) | (元) | ||
二 | 投标报价:(1+2) | (元) | ||
其中 | 1、建筑工程 | (元) | ||
2、安装工程 | (元) | |||
三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元) | ||
四 | 规费: | (元) | ||
其中 | 1 | 社会保险费 | (元) | |
2 | 住房公积金 | (元) | ||
3 | 工程排污费 | (元) | ||
五 | 增值税 | (元) | ||
六 | 暂列金额 | (元) | ||
七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元) | ||
八 | 专业暂估价 | (元) | ||
另计扬尘防治费:(一)×0.8% | (元) | |||
承诺工期 | 天(日历日) | |||
承诺质量等级 |
| |||
主 要 材 料 用 量 | 钢材 | (T) | ||
水泥 | (T) | |||
商品砼 | (M3) | |||
| (M3) | |||
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实施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计算规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桂建标〔2016〕17号)、《关于颁布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6〕16号)规定执行。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 ||||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16年8月9日10时00分。
三、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49920124.09元【其中:预算价¥36040447.68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825380.86元,规费¥3017256.22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750065.95元,住房公积金¥173343.17元,工程排污费¥93847.10元),增值税¥4947039.33元,暂列金额¥3370000.00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元,专业暂估价¥720000.00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34238425.30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825380.86元,规费¥3017256.22元(其中:社会保险费¥2750065.95元,住房公积金¥173343.17元,工程排污费¥93847.10元),增值税¥4947039.33元,暂列金额¥3370000.00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 元,专业暂估价¥720000.00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暂估价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暂估价不予更改。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盖单位法人章)
2016年8月2日
招标备案机构: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桂林市信义路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颜老师 0773-282869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兴达大厦六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欧阳清松 联系电话:0773-5859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