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2 12: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潜在的报价人:
广东皓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ggzy.zhaoqing.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发布的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A-CG-2016070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现作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第4页原为:
1、《六、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改造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现修正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此澄清通知为“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更正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62827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皓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69区景泰路西侧北楼北三楼第1-5卡
联系人:梁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8-6982804
传真:0758-6982802 邮 政:52606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8-6982804
广东皓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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