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横山镇人民政府采购横山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廉江市横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于2016年7月28日发布的廉江市横山镇人民政府采购横山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EGD-CT16462)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正,本修正公告所列述的修正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修正公告内容为准。
一、修正内容:
原内容:
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六、合格的投标人: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证照);
2) 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 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修改为: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证照);
2) 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七、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原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证照);
2) 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法人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公司为其购买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修改为: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证照);
2)法人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审核(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公司为其购买的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审核(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第二篇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原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证照);
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修改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证照);
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第四篇用户需求书一、合格的投标人
原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证照);
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修改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新版证照);
2)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 二、评标程序(一)、对投标人的资格性检查
删除“5、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澄清后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原:2016年7月29日起至2016年8月4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修改为:2016年8月3日起至2016年8月9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原: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 8 月 19 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 8 月 25 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 8 月 19 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 8 月 25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原:2016年8月17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2016年8月23日下午5时00分(北京时间)
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廉江市横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0759-6797878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9-3611999
传真:0759-3613199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幢(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面
邮编:52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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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