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辅导室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HS16245G025-2)”的补充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16: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26、评定原则和评标方法”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将“技术评分”中的“设备的配置/技术参数(25分):考查、对比设备的配置/技术参数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优(25-21分),中(20-16分),差(15-0分)”更改为“设备的技术参数(35分):考查、对比设备的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设备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5分;带“▲”重要技术参数要求不满足的,每一项扣5分;其他技术参数要求不满足的,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二、将“技术评分”中的“设备的质量性能(30分):考查、对比设备的质量性能情况,包括设备的材质用料、知名度、先进性、环保性能、安全保障性、质量可靠性、检测报告、实施标准,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等,优(30-21分),中(20-16分),差(15-0分)”更改为“设备的质量性能(15分):考查、对比设备的质量性能情况,包括设备的材质用料、知名度、先进性、环保性能、安全保障性、质量可靠性、实施标准,以及软件功能的实现等,优(15-12分),中(11-7分),差(6-0分)”;
三、将“技术评分”中的“设备现场演示情况(5分):考查、对比设备现场演示情况,优(5-4分),中(3-2分),差(1-0分)”更改为“设备现场演示情况(10分):考查、对比设备现场演示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优(10-8分),中(7-5分),差(4-0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鉴于距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足15天,根据有关规定,现请各供应商确认开标时间(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开标时间征询表。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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