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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瓯市龙村乡人民政府龙村乡2015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化肥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18: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龙村乡2015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化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瑞晟南招【2016】183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9-881397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0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龙村乡2015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化肥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龙村乡2015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化肥采购项目

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龙村乡2015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化肥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瑞晟南招【2016】183号采购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原采购公告中“附:采购一览表

采购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产品名称

产品标准

产品形态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交货地点及期限

01

01

有机肥

1,N+P2O5+K2O≥5;生化黄腐酸≥12%,有机质≥46%

颗粒

 KG

42737.5

19.23万元

(1)采购人指定南平区内的地点。

(2)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交货

2、有效活菌数≥0.2亿/g,N+P2O5+K2O≥6%;有机质≥10%

颗粒

02

复合肥

1、14-16-15(硫酸钾型)硫含量≥10;执行标准为国标;

喷浆

KG

42737.5

2、15-15-15(硫酸钾型);硫含量

≥10;执行标准为国标.

喷浆

注:

1、投标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供应商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验收(配合验收)、人员培训(如需去厂家培训、考察、验收等异地费用不含在投标总价内,即不列入政府采购费用支出)、税金、保险、安装、调试、保修等一切费用。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

   4、报价人需填写产品相对应生产厂家全称。报价人参加合同包的报价,合同包中若有注明生产厂家的,否则报价合同包将被拒绝;报价人所投产品应确保有有效“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化肥登记证(产品登记有效期在2016年12月之前截止的,均不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报价要求)、2016年经第三方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现更改为:附:采购一览表

  采购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产品名称

产品标准

产品形态

单位

数量

 

单价

最高限价(元)

 

总价

最高限价 (元)

 

交货地点及期限

 

01

01

有机肥

【1,N+P2O5+K2O≥5;腐植酸≥12%,有机质≥46%】 或 【2、有效活菌数≥0.2亿/g,N+P2O5+K2O≥6%;有机质≥10%】

颗粒

 KG

42737.5

1.5元/KG

19.23万元

(1)采购人指定南平区内的地点。

 

02

复合肥

【1、14-16-15:硫酸钾型;;执行标准为国标;】 或【2、15-15-15硫酸钾型;执行标准为国标. 】

喷浆

KG

42737.5

 

 

 

3元/KG

(2)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内交货

 
 

 

注:

1、投标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供应商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验收(配合验收)、人员培训(如需去厂家培训、考察、验收等异地费用不含在投标总价内,即不列入政府采购费用支出)、税金、保险、安装、调试、保修等一切费用。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

   4、报价人需填写产品相对应生产厂家全称。报价人参加合同包的报价,合同包中若有注明生产厂家的,否则报价合同包将被拒绝;报价人所投产品应确保有效,复合肥提供“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号”;有机肥提供“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产品登记有效期在2016年12月之前截止的,均不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报价要求)、2016年经第三方有检测资质单位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二、本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由原定:2016年 8 月 4   日 15:30 (北京时间),修改为:2016年 8 月 8  日 15:30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由原定:2016年 8 月 4 日 15:30 (北京时间),修改为:2016年 8 月 8  日 15:30 (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报价地点不变,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特此通知。

以上更正为采购文件(瑞晟南招【2016】183号)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到我司领取,无需签收和确认。

附件:补充通知!

 

 

 

                         采购人: 福建省建瓯市龙村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8月1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建瓯市龙村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建瓯市龙村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光成 1385935086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平市闽江路商住楼27号C座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女士 0599-881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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