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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日用百货和粮油副食品采购BLZC2016-J4-0727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二)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18: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日用百货和粮油副食品采购

项目编号:BLZC2016-J4-072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梁锋、党晴琳

项目联系电话:0775-2690131、269016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8月0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日用百货和粮油副食品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1607/t20160727_710331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用百货和粮油副食品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BLZC2016-J4-0727(YLYLJ20161006-BL)   

三、采购人名称:  北流市民政局  

地址:北流市旧党校内  

联系人及电话: 罗昭辉   0775-623843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项目联系人:徐梁锋、党晴琳, 联系电话:0775-2690161、2690131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7月27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8月1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采购文件的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货物第1项“大米”的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第2条原为:“2. 包装要求:米袋上必须印上:标明供货单位电话、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安全标志QS执行标准、标签认可证号、重量、质量等级、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联系电话”等字样,由采购单位全程监督,包装时必须经采购单位派员检验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才能包装,每袋包装25公斤。”现更正为:“2. 包装要求:米袋上必须印上:标明供货单位电话、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重量、质量等级、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联系电话”等字样,由采购单位全程监督,包装时必须经采购单位派员检验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才能包装,每袋包装25公斤。

2.原采购文件的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货物第1项“大米” 的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原为:“2. 包装要求:米袋上必须印上:标明供货单位电话、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安全标志QS执行标准、标签认可证号、重量、质量等级、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联系电话”等字样,由采购单位全程监督,包装时必须经采购单位派员检验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才能包装,每袋包装25公斤。”现更正为:“2. 包装要求:米袋上必须印上:标明供货单位电话、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重量、质量等级、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和地址、联系电话”等字样,由采购单位全程监督,包装时必须经采购单位派员检验是否符合质量要求,才能包装,每袋包装25公斤。

3.更正理由:根据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取消食品“QS”标志,因此更改。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  北流市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流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流市旧党校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罗昭辉 0775-623843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梁锋、党晴琳 0775-2690131、269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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