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房山区新农村办关于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政府采购项目第五包(燃气壁挂炉)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房山区新农村办关于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政府采购项目第五包(燃气壁挂炉)
项目编号:FSCG2016【1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建波、佟喜华、窦海鹏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137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2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房山区新农村办关于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政府采购项目第五包(燃气壁挂炉)
原公告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4投标时间:2016年8月5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6号501);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8月5日 上午9:3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开标时间:2016年8月5日 上午9:3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6号501)”更正为“4投标时间:2016年8月16日 上午8: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韩村河山庄会议中心接待楼三层会议室);投标截止日期:2016年8月16日 上午9:30 (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开标时间:2016年8月16日 上午9:3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韩村河山庄会议中心接待楼三层会议室)”;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备查原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 上午8: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韩村河村(韩村河山庄会议中心接待楼三层会 议室)注:原件应附页、附件齐全;
3、招标文件9页1.6中“如出现此条款中情况,则确认先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为有效投标人”更正为“如出现此条款中情况,评审时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有效投标人;若总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总得分相同且价格分得分也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5、招标文件6页及14页表中“14出具生产厂房或库房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租赁协议”更正为“出具【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协议,(附生产厂房相关证明)】或【生产厂房所有权证或生产厂房租赁协议】”;
7、招标文件37页附件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更正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8、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燃气壁挂炉”均为“冷凝式燃气壁挂炉”;
9、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方法中原评分表更正为:
技术部分(50分)
序号 | 内容 | 具 体 标 准 | 分值 | |
1 | 燃气壁挂炉 性能评价 (15分) | 1、达到《GB20665—2015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一级能效等级要求。3分 2、供暖热效率,满负荷时大于101%。3分 3、运行噪音:小于50dB。3分 4、供暖额定输出功率及调节范围优于技术要求。3分 5、氮氧化物排放≤35㎎/kw.h。3分 注:以上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 15 | |
2 | 服务 方案 (28分) | 安装进度计划 | 横向比较进度计划的合理性, 进度安排合理,保障体系完善,措施有力可行3-5分 较合理,保障体系较完善,措施较有力可行1-2分 欠合理,保障体系欠完善,措施不可行不得分 | 5 |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横向比较安装队伍的配备,项目管理人员的经历等综合实力,保障体系完善,措施有力。 配备队伍、管理强,体系完善、目标明确, 3-6分 配备队伍、管理一般,体系欠完善、目标明确1-2分 配备队伍、管理差,体系不完善、目标不明确不得分 | 6 | ||
设计 方案 | 横向比较方案设计科学合理性,工作方案清晰、明确、安排合理3-5分 一般1-2分 较差0-0.5分 | 5 | ||
施工组织方案 | 施工人员配置齐全,管理架构清晰,招标要求的各项措施有实质响应且细致具体。 | 3 | ||
服务方案及承诺 | 横向比较投标人的无偿保修、有偿保修、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及应急方案合理有效。(其最低承诺为3年 “免费保修”、10年 “有偿保修”、4小时解决故障、全天24小时提供技术咨询。不满足其中一项不得分) | 9 | ||
3 | 备品备件库 (5分) | 投标人在房山区域内有针对本项目所涉及燃气壁挂炉备品备件库,可及时提供相应配件。(须提供备件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位置地图标识、照片,报名后保留进行实地检查权利) | 5 | |
4 | 样机 (2分) | 提供的样机型号齐全,外观美观,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0-2 |
商务部分(17分)
序号 | 内 容 | 具 体 标 准 | 分值 |
1 | 相关认证证书 (2分)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 | ||
2 | 近五年(2011年6月1日-2016年6月1日)针对燃气壁挂炉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5分) | 大于等于500万元,每个2分 | 5 |
大于等于300万元,小于500万元,每个1分 | |||
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300万元,每个0.5分 | |||
3 | 生产厂房及库房情况:出具【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协议,(附生产厂房相关证明)】或【生产厂房所有权证或生产厂房租赁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分) | 生产厂房及库房面积大于等于10000平方米4分 | 4 |
生产厂房及库房面积大于等于5000平方米平方米小于10000平方米2分 | |||
产厂房及库房面积大于等于2000平方米小于5000平方米1分 | |||
小于2000平方米0分 | |||
4 | 企业实力 (6分) | 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2人得0.5分,以2人为基数每增加2人加0.5分,满分3分。(审核依据为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记录明细原件,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近一年在本企业的收入凭证,加盖公章) | 0-3 |
2015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含)以内得0.5分,以5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500万元加0.5分,满分3分。(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审计报告) | 0-3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3分)
内 容 | 具 体 标 准 | 分值 |
对招标文件 响应程度 | 投标文件装订良好、投标文件目录页码对应准确。 | 2 |
响应完整,运用图、表等进行说明。 | 1 |
四、其它补充事宜:
更正理由:采购人申请变更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房山区良乡月华大街2号龙建大厦五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030716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房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南大街16号(房山区发改委5层5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361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