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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9 16: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 7 27 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LPSP16ZH02ZC6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采购文件中的第11 页技术部分评分表的分项列中的“配送及加工检验场所”第1项要求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支机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人员在该售后服务点任职并参加社保的证明文件(社保证明须为201411-20154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且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印章的原件,否则不得分)。”更正为:“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支机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人员在该售后服务点任职并参加社保的证明文件(社保证明须为20161-20166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且须加盖社保管理部门印章的原件,否则不得分)。

2.原采购文件中的第11 页技术部分评分表的分项列中的“配送及加工检验场所”第2项要求注:上述(12)项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分8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工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面积以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为准)及加工检验设备清单及相关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无复印件及不提供原件核查的不得分。”更正为:“注:上述(12)项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分6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工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面积以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为准)及加工检验设备清单及相关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无复印件及不提供原件核查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2016年8 月18 日15时30 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号市府大院8号楼

联系人:徐荣礼            联系电话:0756-212605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黄友鹏          联系电话:0756-263849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黄友鹏     联系电话:0756-2638499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7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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