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农业局兽用吡喹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9 16: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原公告的项目名称:
洱源县农业局兽用吡喹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更正事项如下:
1、将原公告第四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中的“第3条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兽药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PM证书或GSP证书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等”更正为“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兽药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或GSP证书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等(投标人是经销商的还需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
2、将原公告第六项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下资质材料中“第4条所投兽药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PM证书或GSP证书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等”更正为“所投兽药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或GSP证书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等(投标人是经销商的还需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是经销商的报名时必须提交所投兽药厂家的产品授权书。
原公告与更正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要求不变,请各投标人按照更正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
洱源县农业局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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