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宁县教育局洛宁县中小学校学生单人课桌凳采购项目的询价更正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洛宁县教育局委托,就洛宁县中小学校学生单人课桌凳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已于2016年7月2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政府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宁县中小学校学生单人课桌凳采购项目,宁财采【2016】07-22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宁财采【2016】07-22号
三、原招标项目公告日期:2016年7月28日
四、更正信息:
原询价公告中:
“七、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
“八、获取询价通知书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请至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报名并领取询价通知书,每份300元。”
现更正为:
“七、获取询价通知书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
“八、获取询价通知书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请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企业是销售代理商的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报名并领取询价通知书,每份300元。”
特此更正。
原招标公告的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更正公告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与询价通知书(同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政府网》、《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
五、采购单位名称:洛宁县教育局
地 址: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3938855019
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建设银行东50米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5260852
电子邮箱:474275125@qq.com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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