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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工程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8 15: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灵寿县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工程

项目编号:HBJC(2016)-08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项目联系电话:0311-8291322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灵寿县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工程

原公告地址: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公告:“

3.1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养护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职称证,且项目经理及总工都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更正为:“

3.1投标人资质及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职称证,且项目经理及总工都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灵寿县古城东路2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书慧 0311-829683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平山县建设北大街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余工 0311-829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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