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玉湖教育组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教育设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更改的通知
各投标人:
我中心于2016年7月22日发布的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玉湖教育组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教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GY16-GK2042-A)的公告,现需作如下更改:
一、更改事项及内容:
(一)应更改的事项:
第三部分P16面16.7:履约保证金的提交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更改为:
为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正常运行,中标公司必须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中标金额的8%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公司于要求工期内完成安装建设任务并通过初验的, 采购人将于通过项目初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90%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公司;项目通过终验后,采购人于通过项目终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还10%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公司。若中标公司不能在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缴纳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视为中标方自动放弃,采购人将上报采购监管机构进行处理。中标方如未能在签订合同后按工期和技术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完成验收的,采购人将对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报采购监管机构处理。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更改为:2016年8月19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开标评标时间更改为:2016年8月19日09时30分。
二、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附件,特此通知。
三、采购人、集中采购名称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663-3264009。
2.集中采购机构: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柯小姐, 联系方式:0663-8071672。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