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红岗河生态修复治理采购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6年7月27日在(惠州市政府采购网以及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红岗河生态修复治理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惠仲公易采〔2016〕31号)的公开招标公告,因项目需要,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以下更正:
一、原招标公告:
九、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一)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按招标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企业近三个月为被授权代表所缴纳的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五)如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有规定,请提供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承诺函(格式以本招标文件为准,原件加盖公章);
(七)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除投标人代表之外,如果还有其它人员参加开标会,请提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登记表》。
现更正为:
(一)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按招标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企业近三个月为被授权代表所缴纳的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五)如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有规定,请提供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承诺函(格式以本招标文件为准,原件加盖公章);
(七)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除投标人代表之外,如果还有其它人员参加开标会,请提交《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登记表》。
(九)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格式参照本招标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二、原招标文件的“七、辅助投标文件格式”中:
新增:7.7共同投标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仲恺高新区环保分局
地 址:惠州恺高新区和畅五路区人才服务大厦1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2-3232397
(二)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地点: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区人才服务大厦10楼1004室
政府采购部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政府采购部联系电话: 0752-327842
仲恺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与产权交易部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