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双波段云量自动观测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福建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双波段云量自动观测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14-16011019/C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飘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358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建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双波段云量自动观测仪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7/t20160722_7087786.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变更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 PT技术部分评分中:若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投标被拒绝。
2.招标文件第10页评标方法中:
PT技术部分评分第6点“环境适应性”中“⑴投标产品交变湿热适应性:高温55℃、湿度95%环境下能正常工作的,得1分;⑵投标产品低温适应性:在-45℃±2℃的低温环境下能正常工作的,得1分;⑶投标产品高温适应性:在50℃±2℃的高温环境下能正常工作的,得1分;满足以上情况的,须提供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检验合格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变更为“⑴投标产品交变湿热适应性:高温55℃、湿度95%环境下能正常工作的,得1分;⑵投标产品低温适应性:在-45℃±2℃的低温环境下能正常工作的,得1分;⑶投标产品高温适应性:在50℃±2℃的高温环境下能正常工作的,得1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10页评标方法中:
PT技术部分评分第7点“电源适应性”中“投标产品能适应在交流电(220V(1±15%)、交变频率50Hz±2.5 Hz)环境下正常工作的,得3分,须提供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检验合格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产品能适应在交流电(220V(1±15%)、交变频率50Hz±2.5 Hz)环境下正常工作的,得3分,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其余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1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子敏0591-8808509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飘0591-87803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