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芙蓉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融资服务承接主体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更正公告
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于2016年07月27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韶关市芙蓉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承接主体单位采购项目(GZFDZXGC16026)(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因部分内容调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采购单位:韶关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芙蓉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融资服务承接主体单位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950,000,000.00(暂定价,最终的政府购买服务金额以双方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为准)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内容 数量 项目性质 服务期限 韶关芙蓉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融资服务承接主体单位 1家 政府采购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年(暂定,最终的政府购买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为准)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韶关芙蓉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是韶关市芙蓉新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公共服务范畴,由于该项目时间紧,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涉及问题较复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加快推进韶关市芙蓉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韶关市政府决定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韶关芙蓉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由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韶关芙蓉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承接主体,负责芙蓉新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同步建设工程融资、建设及管理。 2、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经韶关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全资国有公司,该公司了解并熟悉项目情况,以利于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并能够按要求完成融资、建设及管理,协调好各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韶关市人民政府韶府复〔2016〕50号文的相关规定,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 姓名:邱晓红 工作单位:韶关市建筑设计院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涉及问题较复杂,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符合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规定,能够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并能对其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顺利完成,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专家2: 姓名:黄芳 工作单位:粤北人民医院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符合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规定,且该公司作为国企,政府部门能有效对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顺利完成,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专家3: 姓名:粱巧玲 工作单位:韶关市一中 职称:会计师 意见:项目建设意义重大,承接单位必须熟悉韶关市的基本情况,对芙蓉新区的建设有一定了解,能积极推进芙蓉新城规划、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快速进行,鉴于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资金需求量比较大,涉及问题较复杂等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专家4: 姓名:谢和平 工作单位:华南虎省级自然保护区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承接单位熟悉融资管理,建设资金运营,能保证本项目正常推进,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5.专家5: 姓名:范新兰 工作单位: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韶关分所 职称:会计师 意见: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资金需求量大,涉及问题较复杂,对承接单位有特殊要求,韶关市新鸿达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属国有企业,熟悉韶关市基本情况,具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和统筹管理经验,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鉴于该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且具有特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为加快实现该项目的建设和推进工作,专家组一致建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08月03 日止。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韶关市芙蓉新区管理委员会 |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23号 |
联系人:黄局 | 联系电话:0751-811139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体育东横街3号21楼东北侧 |
联系人:侯光吴 | 联系电话:020-875161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张工 | 联系电话:13570575626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