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开发总公司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川东三路(K1+700~K2+100)段道路工程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川东三路(K1+700~K2+100)段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GXDHGLZB2016070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丹丽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5833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2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川东三路(K1+700~K2+100)段道路工程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和桂建标(2016)16号的规定,按一般计税法计价:
本工程审定预算总造价为2765564.43元(其中:预算价为2368424.17元,安全文明施工费58028.09元,规费65047.23元,增值税274064.94元)。
经招标人调整后,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为2488449.79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招标上限控制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高于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对应的综合单价的为无效投标。
现按招标人要求,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灵川八里街工业园区开发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桂林八里街招商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宋女士 0773- 659209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111栋蓝天园3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丹丽 0773-285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