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教育局中小学实验器材、体育器材、录播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7 16: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6-07-27
更正日期:2016-07-27
原公告项目名称:东光县教育局中小学实验器材、体育器材、录播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东光县教育局中小学实验器材、体育器材、录播设备采购
项目编码:HB2016073600020200
项目联系人:荣垂信/王荟
项目联系电话:13561218626
采购人:东光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7798153
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61218626
更正内容:(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包三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的聘用合同原件(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4)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还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1)以上证件原件(3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验后退回,3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留存,所有证件须与开标时所携带原件一致,如证件年检、换证,变更应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备注:
更正日期:2016-07-27
原公告项目名称:东光县教育局中小学实验器材、体育器材、录播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东光县教育局中小学实验器材、体育器材、录播设备采购
项目编码:HB2016073600020200
项目联系人:荣垂信/王荟
项目联系电话:13561218626
采购人:东光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7798153
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61218626
更正内容:(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包三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的聘用合同原件(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4)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还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1)以上证件原件(3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验后退回,3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留存,所有证件须与开标时所携带原件一致,如证件年检、换证,变更应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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