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八寨镇菠萝街村小组、炮房至草果山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马关县财政局的审批意见,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马关县八寨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编码:KWGC201607021
项目名称:马关县八寨镇菠萝街村小组、炮房至草果山道路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1、改建八寨镇新寨村委会菠萝街丫口至菠萝街村小组等外水泥路1条0.6千米,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 ,水泥路路面结构为:先铺设10cm块石垫层,再铺设5cm碎石,并压实,最后浇注混凝土15cm;2、新建炮房至草果山等外砂石路3公里,路面开挖:基层开挖5米,修建40cm×50cm侧沟(土沟)3公里,路基4.5米,有效路面3.5米;砂石路面铺设:铺垫3.5米宽,0.2米厚泥结石路面3km;涵洞:每公里不得少于3个,涵洞要求大小根据过水量设置,同时需设置一字墙、跌井、送水等配套设施;错车道:每公里不得少于三个,错车道路段的路基宽度不小于6.5m,有效路面不得少于5.5米,有效长度不得小于20m;弯道路段的路基宽度按行业规定进行加宽超高(采用半加宽,最大超高不能大于6%)。
项目资金来源:省预算内战区遗留问题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
采购预算:48万元
施工地点:八寨镇菠萝街、炮房至草果山
建设性质:八寨镇新寨村委会菠萝街丫口至菠萝街村小组等外水泥路为改建、炮房至草果山等外砂石路为新建
开、竣工时间:具体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工期:60日历天
二、时限要求
报名及磋商文件索取时间:2016年 07月25日至2016年07月29日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8月12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00分
磋商时间:2016年08月12日上午09时00分
磋商地点:马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费用说明:采购过程中,无论结果如何,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磋商申请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磋商范围:实施方案、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补遗全部范围。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6、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已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施工企业,应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本州人社部门出具证明;对未在本州设立分支机构的新进施工企业,应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
四、报名及要求提交资料
1、报名地点: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地址: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6幢6号)
2、磋商文件索取方式:2016年07月25日起至2016年07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在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地址: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6幢6号)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索取及售价:磋商文件报名时索取,磋商文件800.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并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报名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到场报名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的提供)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到场提供)(附加盖公章复印件);
(5)、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工商颁发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
(7)、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
(8)、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
(9)、检查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附加盖公章复印件);
(10)、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11)、企业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
五、文件要求
1、磋商申请文件要求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申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完好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封套上写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申请人全称、签字盖章并注明“磋商申请文件”“磋商时启封”字样递交至指定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2、磋商申请文件按“相关附件”的组成所列内容及顺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因磋商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
3、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专人送至指定磋商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或电话投标。磋商申请文件请按时递交,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4、磋商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马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马关县马白镇石兴路86号)。
六、保证金要求
1.磋商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
2.用公司对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前交入马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账户,并打电话到我中心确认。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磋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3.磋商申请人应把交纳保证金凭证编制在磋商申请文件中供查验。
4.未中标磋商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中标磋商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施工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注:中标磋商申请人需向交易中心提供施工合同原件两份)。
开户名称:马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马关县支行
银行帐号:53001677636051003246
保证金查询电话:0876-7121151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08月12日上午09时:00分前
七、定标说明
磋商小组按磋商申请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八、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九、采购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马关县人民政府网”、“马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个网站发布,请各磋商申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关县八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马关县八寨镇 地 址: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6幢6号
联 系 人:魏兴洪 联系 人:章亚
电 话:15758768901 电 话:0876-2828826/15769828998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