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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顺德区北滘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修正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6-07-25 16: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委托,组织采购的“顺德区北滘镇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809-1641SDG33504/01)”于2016年7月21日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修正:

一、对招标文件的以下内容作出修正(加粗和加下划线部分)

序号

页码

原内容

修正为

1

第9页2.4劳务人员的甄选和第42页八、劳务人员的甄选

4、中标人负责按采购人的要求组织新入职劳务人员的体检,监督体检过程并核实体检结果,中标人应在医院出具体检结果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汇总交由采购人审核,并确定最终的录用人选。体检费用由采购人/甲方承担。

4、中标人负责按采购人的要求组织新入职劳务人员的体检,监督体检过程并核实体检结果,中标人应在医院出具体检结果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汇总交由采购人审核,并确定最终的录用人选。体检费用由中标人/乙方承担。

2

第10页2.4劳务人员的甄选第42页八、劳务人员的甄选

5、中标人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所有用工手续,办理用工手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而根据采购人要求,用于招聘劳务派遣到采购人的劳务人员的招聘费用(包括招聘广告费用)由采购人/甲方承担。

5、中标人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所有用工手续,办理用工手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而根据采购人要求,用于招聘劳务派遣到采购人的劳务人员的招聘费用(包括招聘广告费用)由中标人/乙方承担。

3

第11页和第43页

“8、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对劳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教育,劳务人员在从事采购人委托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采购人应第一时间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按现行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及时为工伤的劳务人员办理工伤申报认定和理赔手续,有关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承担外,其余费用由采购人/甲方按相关政策规定支付。”

“8、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对劳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教育,劳务人员在从事采购人委托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采购人应第一时间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按现行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及时为工伤的劳务人员办理工伤申报认定和理赔手续,有关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承担外,其余费用由中标人/乙方按相关政策规定支付。”

4

第11页和第43页

“13、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不论何种情况与劳务人员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按《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规定所产生必要的经济补偿费用,由采购人/甲方负担。”

“13、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不论何种情况与劳务人员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按《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规定所产生必要的经济补偿费用,由中标人/乙方负担。”

5

第11页2.6劳务费用管理和第43页十、劳务费的管理

“1、中标人需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并由中标人在薪酬发放时负责对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如有的代扣代缴;其中,个人缴交部分在劳务人员本人工资中扣缴,企业缴交部份由采购人/甲方承担。”

“1、中标人需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并由中标人在薪酬发放时负责对劳务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代扣代缴;其中,个人缴交部分在劳务人员本人工资中扣缴,企业缴交部份由中标人/乙方承担。”

6

第12页和第43页

“4、其它费用处理:其它费用指由于采购人原因产生的需通过中标人支付的非薪酬项目(指除劳务人员工资、奖金、社保、住房公积金和管理费以外的费用),采购人应按照中标人实际支付的非薪酬项目费用和由此而实际产生的税费一并支付给中标人。按现行的税率,非薪酬项目的税费税率是按非薪酬项目的8.896%计算。如国家税务机关对缴税税率作出调整时,则税费税率即作出相应的调整。”

全点删除,其后的原第“5”和“6”点,修正为第“4”和“5”点

7

第12页和第44页5、费用处理方式

“3)采购人在中标人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后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人开具发票的总额以银行转帐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

“3)采购人在中标人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后10个工作日内,按中标人开具发票的总额以银行转帐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

8

通篇招标文件

住房公积金(如有)

住房公积金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变更,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CD区

    联系人及电话:何先生(0757-22332909)

    传真:0757-22332901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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