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关于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信阳师范学院的委托,就信阳师范学院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于2016年7月19日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现接采购人通知,就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作出变更。
招标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学院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748号
原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商具有道路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企业最近(半年内)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章留存。”
变更为: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项目A/B/C投标商须具有同类业绩,至少三份。项目D投标商须具有道路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企业最近(半年内)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章留存。”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编写负责人:吴爽 电话:0371-56058515
联系地址:郑州市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原后勤小院110室
邮编:4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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