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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大口镇、府店镇、高龙镇、顾县镇、翟镇镇、邙岭镇、首阳山镇”中小学建设项目第八标段中标结果变更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6-07-22 17: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HNSX-【2016】-LY-005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教育局的委托,就偃师市“大口镇、府店镇、高龙镇、顾县镇、翟镇镇、邙岭镇、首阳山镇”中小学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2016年07月1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了结果公示。公示结束后,河南裕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我单位递交了《放弃函》,自愿放弃该项目第一中标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予以顺延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江西东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现将变更结果公示如下:
一、顺延信息:
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裕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管城区港湾路1号院金色港湾49号楼4单元11层西南户;
投标总报价:192031.96 元,项目经理:朱超群,级别:二级,证书编号:豫241111120671;
现顺延为:江西东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黄屋坪路16号;
投标总报价:191856.25元,项目经理:蒙德志,级别:二级,证书编号:JX0006941;
二、结果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偃师市教育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729096
地 址:偃师市城关镇兴隆街39号

招标代理: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865251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6号楼20层2020室
邮  箱:hnsx1504@163.com 
如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书或原授权代理人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当面提交质疑(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等其它形式),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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