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春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打包PPP模式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的修正通知(三))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6年05月26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阳春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市打包PPP模式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0809-1641YCG3251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采购文件修正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本项目报名时间延长为: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期间(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以在上述时间内带齐报名资料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修正为:2016年8月17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开标时间修正为:2016年8月17日15时00分。 4、开标地点修正为: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阳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5、取消《现场踏勘证明》要求。 6、技术响应性评审表中“项目理解程度”第①点修正为:投标人对阳春市城区及下属十个镇区所实施的项目情况有全面深刻的了解。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文字及图片描述进行横向对比,优(5-4)分,良(3-2)分,差(1-0)分。 7、取消商务响应性评审表中“企业综合实力与资质”第一部分“①投标人的咨询资质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得2分;②投标人的咨询服务范围编制项目建议书甲级2分,乙级1分,丙级0.5分;③投标人的咨询服务范围项目申请报告甲级2分,乙级1分,丙级0.5分;④投标人的咨询服务范围资金申请报告甲级2分,乙级1分,丙级0.5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8、商务响应性评审表中“企业综合实力与资质”第二部分“①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连续10年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得3分;②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连续5-9年《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得1分。(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修正为:“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横向对比,连续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年份最多的3分;其次2分;最差1分(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9、商务响应性评审表中“企业相关业绩”中“投标人具有PPP咨询服务的有关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修正为:“投标人具有PPP咨询服务的有关业绩,每个业绩得3分,最多得15分。(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10、 商务响应性评审表中“本项目团队实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本项目拟投入的其他人员①团队成员10人或以上,其中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与注册咨询师资格9人及以上,且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与注册咨询师资格8人及以上,得6-4分;②团队成员7人或以上,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与注册咨询师资格6人及以上,且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与注册咨询师资格4人及以上,得3-0分;③其他不得分。(提供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应社保证明材料)” 修正为:“本项目拟投入的其他人员①团队成员10人或以上,其中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与注册咨询师资格9人及以上,且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与注册咨询师资格8人及以上,得9-6分;②团队成员7人或以上,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与注册咨询师资格6人及以上,且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与注册咨询师资格4人及以上,得5-1分;③其他不得分。(高级工程师与中级工程师不能为同一人,提供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应社保证明材料)”。 11、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调整,如有矛盾,以此通知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8月17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阳春大道人防大厦 |
联系人:林明 | 联系电话:0662-773415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联系人:袁南生 |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赖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