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董子学校学生食堂租赁经营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22 16: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首次公告日期:2016-07-21
更正日期:2016-07-22
原公告项目名称:枣强县董子学校学生食堂租赁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枣强县董子学校学生食堂租赁经营项目
项目编码:HB2016073600020138
项目联系人:赵真
项目联系电话:13303185352
采购人:教体局
采购人地址:枣强县裕华西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7911997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26387
更正内容:原公告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纳税的企业。3.提供至少2名二级以上(含二级)厨师;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更正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合法经营范围,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纳税的单位。3.提供至少2名二级或中级以上(含二级、中级)厨师;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备注:
更正日期:2016-07-22
原公告项目名称:枣强县董子学校学生食堂租赁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枣强县董子学校学生食堂租赁经营项目
项目编码:HB2016073600020138
项目联系人:赵真
项目联系电话:13303185352
采购人:教体局
采购人地址:枣强县裕华西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7911997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8026387
更正内容:原公告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纳税的企业。3.提供至少2名二级以上(含二级)厨师;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更正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合法经营范围,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纳税的单位。3.提供至少2名二级或中级以上(含二级、中级)厨师;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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