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无线电管理局2014年技术设施建设庄河、鞍子岭监测分站站址改造工程变更公告2
作者: 发布于:2016-07-22 13: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有关单位:
大连汇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无线电管理局委托,于2016年7月1日 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大连市无线电管理局2014年技术设施建设庄河、鞍子岭监测分站站址改造工程(项目编号:HTCG-2016-0601)的招标公告 ,又于2016年7月19日发布了本项目的暂停公告,现作出如下更正:
一、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 16:00前,现变更为2016年8月5日16:00前。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7月22日 13:00至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六受理区,现变更为2016年8月9日13:30至13:45(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九受理区。
三、原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7月22日 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六开标室,现变更为2016年8月9日13:4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六开标室。
四、原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现变更为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1、庄河监测分站站址改造工程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为2016年7月27日上午10:30在丹大高速庄河下道口处集中,组织统一踏勘;
2、鞍子岭监测分站站址改造工程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为2016年7月27日下午15:00在旅顺中路鞍子岭隧道西侧300米 处集中,组织统一踏勘;
踏勘联系人:王颜秀,联系电话:18804280213
注:踏勘答疑时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需携带招标文件到场。
五、原文件25.2.4 没有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投标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项目经理)、 企业本年度《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等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与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发生实质性改变。
现变更为25.2.4 没有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投标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项目经理)、等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与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发生实质性改变。
六、原文件资格审查内容:4.提供了有效的资质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投标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造价师)、企业本年度《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等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
现变更为4.提供了有效的资质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投标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造价师)等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
其他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大连市无线电管理局
招标代理人:大连汇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鞍山路71号北楼305室
联 系 人:王颜秀
联系电话 :18804280213
传 真:0411-84417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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