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应用平台核心存储设备中标公告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综合应用平台核心存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综合应用平台核心存储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6]127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6]155号
三、主要中标标的简要说明:1. 存储虚拟化网关,EMC,VPLEX,1台,310000元/台;2. 存储设备,EMC,Umity400,1台,410000元/台;3. 光纤交换机,EMC,DS6505B,2台,85000元/台;4. 系统集成, 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备份调整、数据迁移等全部集成工作,1项,360000元/项等设备。
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后、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30天内。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6月30日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6年7月22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979000.00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东华合创大厦11层。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司东宏、李军峰、岑少明、聂宇涛、魏辉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及电话:雷先生 0379-63629131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