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警察学院关于铁道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委托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铁道警察学院委托对铁道警察学院学生食堂餐饮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本项目招标公告已于2016年7月1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现对该项目供应商资质及报名及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做出如下变更:
二、原“供应商资质(1-4条)”: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接受个体餐饮经营者投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服务相关内容,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近3年内从事有不低于2家高校餐饮经营服务的经验(其中必须有一家为河南高校经营案列);
4、投标人有5年以上高校食堂服务经验,企业信誉良好,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变更为: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接受个体餐饮经营者投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近3年内从事有不低于2家高校餐饮经营服务的经验(其中必须有一家为河南高校经营案列);
4、投标人有3年以上高校食堂服务经验,企业信誉良好,在以往的经营过程中无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
其他条款不变
三、原“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时间:2016年 7 月 19 日至2016年 7 月 25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3层2310室;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
(4)2份及以上高校餐饮经营服务业绩(含河南高校经营案列);
(5)2名高级厨师高级资格证及其社保。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变更为:
4.1 报名时间:2016年 7 月 20 日至2016年 7 月 26 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3层2310室;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2份及以上高校餐饮经营服务业绩(含河南高校经营案列);
(4)2名高级厨师高级资格证及其社保。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其他条款不变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