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装备物联网管理云平台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于2016年07月20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消防装备物联网管理云平台项目(440000-201607-700001-0016)(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答疑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 招标文件无明确的实施范围,请说明项目具体的实施范围地点以及仓库数量。 回复:本次项目实施范围包括广东省消防总队、下属1个消防支队以及2个消防中队,具体支队和中队的选择甲方不做硬性指定。由于各消防单位的地点与仓库数量略有不同,投标方需在技术应标书里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地点进行总体方案的设计与实施。软件开发试用成熟后,全省消防部队免费推广使用。 2、 该项目是否有明确的硬件采购范围及数量要求。 回复:本次项目建设的硬件采购范围及数量不做硬性规定,但必须满足实施范围明确的1个单位全部功能需求。投标方应在技术应标书中根据所选择的实施地点和硬件技术指标进行硬件的选型,并对选型的合理性和价格做必要的分析。 3、 该项目中无明确的技术实现手段,对于系统的开发工具、技术路线、中间件是否有统一标准 回复:本次项目建设应遵循先进性、可靠性、可扩展性、效率性等设计原则,系统的开发工具、技术路线和中间件等也须遵循上述原则,但目前暂无统一的标准,投标方应在技术应标书中对所选技术路线等的合理性和先进性进行必要的分析。 4、 该项目是否需要与其他系统接口进行集成,如若需要,是否有其他系统的厂商来配合完成。 回复:本次项目建设需要与公安部消防局推广的一体化原有系统进行数据同步和融合:消防OA、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警务管理系统、消防综合业务平台、指挥中心信息直报系统、综合统计分析信息系统、装备管理系统等,投标方需与原系统制造商协作并进行相关接口开发。 5、 移动设备的具体型号、操作系统是否有要求。 回复:移动设备无具体型号要求,软件运行于安卓5.0及以上版本的手机、平板或其他终端设备,并能够自适应设备的屏幕显示。 6、 如项目中标,是否需要到甲方单位进行系统开发及实施驻点。 回复:中标方需要在项目实施范围明确的4个单位,进行系统的细化调研、开发和实施驻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7月29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本部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 |
联系人:欧植 | 联系电话:8711918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
联系人:龚智励 | 联系电话:020-62791626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杨先平 | 联系电话:020-62791626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