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河池市2016年“国培计划”(第一批)和“区培计划”项目采购YLHCG20161012-HC-1更改通知(一)
项目名称:河池市2016年“国培计划”(第一批)和“区培计划”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YLHCG20161012-HC-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雄基
项目联系电话:0778-225986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河池市2016年“国培计划”(第一批)和“区培计划”项目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7/t20160715_7053415.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池市2016年“国培计划”(第一批)和“区培计划”项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YLHCG20161012-HC-1
三、采购人名称:河池市教育局
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441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778-2109325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新建东路一巷六号铜鼓园写字楼八楼A区
项目联系人:谭雄基 联系电话: 0778-2259865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7月15日;
六、更正日期:2016年7月20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三点“三、报价要求”中的第4小点:“4、本项目为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各分标的价格标准进行投标报价,否则将被认定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价格分评判标准原为:
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30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投标价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10%);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3%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报价×(1-3%);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报价。
现更改为:
以进入详评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30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投标单位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对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报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2%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2%);除上述情况外,评标报价=投标价。
投标人最低评标报价金额(元)
某投标人价格分 = 某投标人评标报价金额(元) ×30分
(3)更正理由:业主来函要求修改。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0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河池市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44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唐老师:0778-210932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池市新建东路1巷6号铜鼓园写字楼八楼A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谭雄基 0778-2259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