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北运河生态带、潮白河生态带)PPP建设项目第4号补遗书
项目名称: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北运河生态带)PPP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泽华、张璐
项目联系电话:63832288-8656、861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5月2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两河片区、城北片区)PPP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与北京市财政局(www.bjcz.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北运河生态带、潮白河生态带)PPP建设项目资格预审
第4号补遗书
按照《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北运河生态带、潮白河生态带)PPP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须知第1.3款规定及第1、2、3号补遗书,采购人现发布两个生态带(北运河生态带、潮白河生态带)的第4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变更和修改,应优先于资格预审文件及第1、2、3号补遗书阅读,当本补遗书与资格预审文件及第1、2、3号补遗书不一致时,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申请人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在确认函上签字盖章后回函确认。如申请人未在规定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其已收到。
回函传真:010-63832288-8682 联系电话:010-63832288-8656、8616
- 《资格预审文件》的变更及修改
1、北运河生态带资格预审文件中项目概况修改为:“根据通州区水务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和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北运河生态带)PPP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北运河生态带规划范围为:通州区域内北起北关拦河闸、南至京冀界,包括两堤之间及周边部分区域。
工程投资估算:约75亿元;
项目全生命周期:25年(包括建设期);
运作模式:PPP模式。”
潮白河生态带资格预审文件中项目概况修改为:“根据通州区水务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和通州?北京城市副中心水环境治理(潮白河生态带)PPP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潮白河生态带规划范围为:北起通顺交界,南至通香交界。
工程投资估算:约1.5亿元;
项目全生命周期:25年(包括建设期);
运作模式:PPP模式。”
2、资格预审文件中的采购人变更为:“北京市水务局”,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的文字部分均变更为“北京市水务局”。
申请人已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凡涉及到变更采购人的,暂不需重新开具,但资格预审通过后,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更换新的证明材料,但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关格式中涉及变更采购人的,必须更换,否则其申请文件格式不满足要求。
3、取消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政府出资人代表 “大运河(北京)水务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因采购人发生变更,根据相关规定,凡属于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均不得参与资格预审,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联合体一方属于此种情况的,其联合体也不得参与资格预审。但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除外。
5、原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第1.5.a)、b)款修改为:
a)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或采购人书面通知的另一时间。
b)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北京市通州会议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焦王庄陈列馆路537号。
采购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0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5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郝少魁 8088300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华铁咨询大厦11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泽华、张璐 63832288-8656、8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