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岩管理区职工防火值班室及职工食堂维修工程招标答疑文件
作者: 发布于:2016-07-20 14: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灵岩管理区职工防火值班室及职工食堂
维修工程招标答疑文件
1、本项目关于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要求?
答:本项目中要求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是指泰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招 标 人:泰安市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灵岩管理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注: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本答疑文件后,需在两小时内回函确认,并将回执单通过邮件(将扫描件发送至taiantongli@163.com)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告知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未回复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回 执 单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关于“灵岩管理区职工防火值班室及职工食堂维修工程”招标的答疑文件1页。内容清晰、完整,无异议。我单位同意并保证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特此回执。
单位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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