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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法院司法警察服装及装备采购项目(GXZC2016-G1-1441-KLZB)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一)

作者: 发布于:2016-07-20 12: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法院司法警察服装及装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6-G1-1441-KLZB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毅锋

项目联系电话:0771-220398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法院司法警察服装及装备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7/t20160712_703272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3页,公开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点原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属于公安部警服目录生产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监狱企业。”,现更改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监狱企业。”。

2.招标文件第6页,A分标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第1点原为:“投标人必须为公安部警服目录生产企业,……”,现更改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必须为公安部警服目录生产企业,各项采购货物的公安部警服目录生产企业中如有监狱企业的,投标人所投该项货物必须为公安部警服目录生产企业中的监狱企业生产。……”。

3.招标文件第9页,B分标商务要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第1点原为:“投标人必须为公安部警服目录生产企业,……”,现更改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必须为公安部警服目录生产企业,各项采购货物的公安部警服目录生产企业中如有监狱企业的,投标人所投该项货物必须为公安部警服目录生产企业中的监狱企业生产。……”。

4.招标文件第6页,A分标商务要求中,样品要求第2点原为:“样品规格尺寸要求:服装类样品:男式,上衣175/96B、下衣175/86B。鞋类:男式,41码。”,现更改为:“样品规格尺寸参考:服装类样品(款式分男女的):男式,上衣175/96B(96)、下衣175/86B(85)。鞋类:男式,41码。其他:投标人自定。”。

5.招标文件第9页,B分标商务要求中,样品要求第2点原为:“样品规格尺寸要求:服装类样品:男式,上衣175/96B、下衣175/86B。鞋类:男式,41码。”,现更改为:“样品规格尺寸参考:服装类样品(款式分男女的):男式,上衣175/96B(96)、下衣175/86B(85)。鞋类:男式,41码。其他:投标人自定。”。

6.招标文件第6页,A分标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增加如下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20

作训靴

830

执行公安部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

21

领带

1660

执行公安部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

22

领带夹

1660

执行公安部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

23

内腰带

830

执行公安部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

24

布面裁绒帽(新)

93

执行公安部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

25

冬常服(新)

186

面料规格:精梳毛涤混纺弹性缎背哔叽,80Nm/2×80 Nm /2,毛70%,涤26%(含导电纤维),氨纶4%,幅宽149cm,质量236g/㎡。制作标准:执行公安部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

26

多功能服(新)

93

防水透湿复合布,100D/72f×150D/144f,热熔聚氨酯复合膜,单位面积质量210g/㎡;内胆袖保暖层:120g/㎡超细纤维絮片;内胆身保暖层:150g/㎡超细纤维絮片。制作标准:执行公安部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

27

长筒雨靴(新)

93

执行公安部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

 

7.招标文件第8、9页,B分标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第6~12、19、20、23、25项货物的数量或名称调整成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6

长袖制式衬衣

1410

7

夏执勤服

1410

8

内穿衬衣

2115

9

夏单裤(男)

1178

10

夏单裤(女)

232

11

裙子

232

12

春秋常服

1410

19

领带

1410

20

领带夹

1410

23

冬常服(新)

234

25

长筒雨靴(新)

117

 

8.更正理由:按采购人要求。

9.由于部分采购文件内容更正需延期,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8月8日09时00分。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更改为:“2016年7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7月27日止(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内”。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俊锋:0771-578806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毅锋:0771-2203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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