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江南中心小学委多媒体及课桌椅等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多媒体及课桌椅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HMY-G-2016015A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丹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883586-81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1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连江县江南中心小学委多媒体及课桌椅等采购项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fzlj.fjzfcg.gov.cn/viewbody.cfm?id=68714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内容如下:
(1)、本项目合同包三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③、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品目号填写《中小企业产品明细表》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供以下i、ii、iii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i、体现投标企业职工人数的依据:以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中的缴费人员为准;
ii、体现投标企业营业收入的依据:提供2014或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iii、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的认定证明。
(若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他企业制造的,投标人另须提供制造企业以上i、ii、iii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注:本合同包投标人将不再计算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原招标文件P29,品目号1-3台式计算机第2点:“主板:≥H81主板芯片,支持1600内存,第三代CPU;”现修改为“主板:≥H81主板芯片,DDR3 1600内存,第三代CPU;”
(3)、原招标文件P29,品目号1-3台式计算机第3点:“内存:≥1*4G DDR 1333,最大支持8G内存;”现修改为“内存:≥1*4G DDR3 1333,最大支持8G内存;”
(4)、原招标文件P31,品目号1-6多媒体讲台“规格:长≥1200mm,宽≥70mm,高≥800mm;”现修改为“规格:长≥1200mm,宽≥700mm,高≥800mm;”
(5)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连江县江南中心小学委
采购单位地址:连江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楼1301-13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丹丹、0591-8888358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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