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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期以购代建安置房房源采购(第二批次)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8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期以购代建安置房房源采购(第二批次)

项目编号:GXJXZBGG2016-041-G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雪琼

项目联系电话:0775-435833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贵港市堤路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第二期以购代建安置房房源采购(第二批次)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第2页招标公告中“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采购的房源范围为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辖区环路以内依法开发、取得《商品房现售许可备案证明》或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在2016年10月底前能够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商品住房。必须为全新现房;房源必须 “六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验收合格证、现房销售许可备案证明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设计须为成套住宅、户型实用,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卧室、餐厅、卫生间等齐全、水电完成接入户并具备开通条件;房屋产权明晰、无抵押、无贷款、无房产纠纷等,计划采购数量为满足堤路园棚户区、同济大桥和西南大桥三个项目的安置需要约700套。房屋交付期:2016年10月底前交付购房安置户使用;项目预算约2-2.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为:第2页招标公告中“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采购的房源范围为贵港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依法开发、取得《商品房现售许可备案证明》或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在2016年10月底前能够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商品住房。必须为全新现房;房源必须 “六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验收合格证、现房销售许可备案证明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设计须为成套住宅、户型实用,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卧室、餐厅、卫生间等齐全、水电完成接入户并具备开通条件;房屋产权明晰、无抵押、无贷款、无房产纠纷等,计划采购数量为满足堤路园棚户区、同济大桥和西南大桥三个项目的安置需要约700套。房屋交付期:2016年10月底前交付购房安置户使用;项目预算约2-2.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 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第2页招标公告中“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本次采购的商品住房最高限价以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辖区环路以内2016年第一季度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为参考价,设定采购最高限价为3800元/m2。响应招标采购的楼盘开发企业应按不高于本楼盘2016年第一季度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90%报价(如楼盘于2016年4月1日后才开始销售的,其报价应不高于本楼盘4月1日起至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90%)。在此报价基础上,报价低于3800元/㎡的,按实际报价确定该楼盘采购价,报价高于3800元/㎡的,按最高限价3800元/㎡确定该楼盘采购价。响应招标采购的楼盘建筑面积应是实测面积。被安置户选择楼房面积超出安置面积的,超出面积部分被安置户按采购价自行现金补足,并自行承担相关办证费用。被安置户选择楼房面积少于安置面积的,减少面积部分按拆迁补偿价由政府补足给拆迁户。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楼盘开发企业均可以报名参加竞争入围,按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选择1200套房源作为入围房源,并签订《入围房源协议书》,入围房源的楼盘开发企业允许招标方指定的被安置户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安置房并签订相关购房协议,招标方根据被安置户选房情况最终与楼盘开发企业签订《贵港市本级棚改项目第二期“以购代建”商品房团购合同》作为支付安置房采购款依据。如入围楼盘无被安置户选择楼房的、或市兴港公司未与入围楼盘开发企业签订《贵港市本级棚改项目第二期“以购代建”商品房团购合同》的则交易不成立,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为:第2页招标公告中“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本次采购的商品住房最高限价以贵港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2016年第一季度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为参考价,设定采购最高限价为3800元/m2。响应招标采购的楼盘开发企业应按不高于本楼盘2016年第一季度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90%报价(如楼盘于2016年4月1日后才开始销售的,其报价应不高于本楼盘4月1日起至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90%)。在此报价基础上,报价低于3800元/㎡的,按实际报价确定该楼盘采购价,报价高于3800元/㎡的,按最高限价3800元/㎡确定该楼盘采购价。响应招标采购的楼盘建筑面积应是实测面积。被安置户选择楼房面积超出安置面积的,超出面积部分被安置户按采购价自行现金补足,并自行承担相关办证费用。被安置户选择楼房面积少于安置面积的,减少面积部分按拆迁补偿价由政府补足给拆迁户。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楼盘开发企业均可以报名参加竞争入围,按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选择1200套房源作为入围房源,并签订《入围房源协议书》,入围房源的楼盘开发企业允许招标方指定的被安置户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安置房并签订相关购房协议,招标方根据被安置户选房情况最终与楼盘开发企业签订《贵港市本级棚改项目第二期“以购代建”商品房团购合同》作为支付安置房采购款依据。如入围楼盘无被安置户选择楼房的、或市兴港公司未与入围楼盘开发企业签订《贵港市本级棚改项目第二期“以购代建”商品房团购合同》的则交易不成立,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3. 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第2页招标公告中“六、投标人资格:

6、房源在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辖区环路以内,且楼盘内房源相对集中,单套面积70-200㎡以内,报名单个楼盘的需提供10套以上住房。”

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为:第2页招标公告中“六、投标人资格:

6、房源在贵港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且楼盘内房源相对集中,单套面积70-200㎡以内,报名单个楼盘的需提供10套以上住房。”

4. 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第3页招标公告中“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发售及邮寄: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为:第3页招标公告中“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发售及邮寄: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5. 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房源范围为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辖区环路以内依法开发、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或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在2016年10月底前能够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商品住房。必须为全新现房;房源必须 “六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验收合格证、现房销售许可备案证明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设计须为成套住宅、户型实用,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卧室、餐厅、卫生间等齐全、水电完成接入户并具备开通条件;房屋产权明晰、无抵押、无贷款、无房产纠纷等,计划采购数量为满足堤路园棚户区、同济大桥和西南大桥三个项目的安置需要约700套。房屋交付期:2016年10月底前交付使用;项目预算约 2-2.6亿元。”

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为: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房源范围为贵港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依法开发、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或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在2016年10月底前能够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商品住房。必须为全新现房;房源必须 “六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验收合格证、现房销售许可备案证明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设计须为成套住宅、户型实用,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卧室、餐厅、卫生间等齐全、水电完成接入户并具备开通条件;房屋产权明晰、无抵押、无贷款、无房产纠纷等,计划采购数量为满足堤路园棚户区、同济大桥和西南大桥三个项目的安置需要约700套。房屋交付期:2016年10月底前交付使用;项目预算约 2-2.6亿元。”

6. 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第8页“8、政府采购预算价:本次采购的商品住房最高限价以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辖区环路以内2016年第一季度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为参考价,设定采购最高限价为3800元/m2。响应招标采购的楼盘开发企业应按不高于本楼盘2016年第一季度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90%报价(如楼盘于2016年4月1日后才开始销售的,其报价应不高于本楼盘4月1日起至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90%)。在此报价基础上,报价低于3800元/㎡的,按实际报价确定该楼盘采购价,报价高于3800元/㎡的,按最高限价3800元/㎡确定该楼盘采购价。被安置户选择楼房面积超出安置面积的,超出面积部分被安置户按采购价自行现金补足,并自行承担相关办证费用。被安置户选择楼房面积少于安置面积的,减少面积部分按拆迁补偿价由市政府补足给拆迁户。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楼盘开发企业均可均可以报名参加竞争入围,按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选择1200套房源作为入围房源,并签订《入围房源协议》。入围房源的楼盘开发企业允许招标方指定的被安置户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安置房并签订相关购房协议,招标方根据被安置户选房情况最终与楼盘开发企业签订《贵港市本级棚改项目第二期“以购代建”商品房团购合同》作为支付安置房采购款依据。如入围楼盘无被安置户选择楼房的、或市兴港公司未与入围楼盘开发企业签订《贵港市本级棚改项目第二期“以购代建”商品房团购合同》的则交易不成立,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为:第8页“8、政府采购预算价:本次采购的商品住房最高限价以贵港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2016年第一季度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为参考价,设定采购最高限价为3800元/m2。响应招标采购的楼盘开发企业应按不高于本楼盘2016年第一季度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90%报价(如楼盘于2016年4月1日后才开始销售的,其报价应不高于本楼盘4月1日起至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90%)。在此报价基础上,报价低于3800元/㎡的,按实际报价确定该楼盘采购价,报价高于3800元/㎡的,按最高限价3800元/㎡确定该楼盘采购价。响应招标采购的楼盘建筑面积应是实测面积。被安置户选择楼房面积超出安置面积的,超出面积部分被安置户按采购价自行现金补足,并自行承担相关办证费用。被安置户选择楼房面积少于安置面积的,减少面积部分按拆迁补偿价由市政府补足给拆迁户。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楼盘开发企业均可均可以报名参加竞争入围,按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选择1200套房源作为入围房源,并签订《入围房源协议》。入围房源的楼盘开发企业允许招标方指定的被安置户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安置房并签订相关购房协议,招标方根据被安置户选房情况最终与楼盘开发企业签订《贵港市本级棚改项目第二期“以购代建”商品房团购合同》作为支付安置房采购款依据。如入围楼盘无被安置户选择楼房的、或市兴港公司未与入围楼盘开发企业签订《贵港市本级棚改项目第二期“以购代建”商品房团购合同》的则交易不成立,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7. 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第9页投标人须知中“1.2.1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6)房源在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辖区环路以内,且楼盘内房源相对集中,单套面积70-200㎡以内,报名单个楼盘的需提供10套以上住房。”

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为:第9页投标人须知中“1.2.1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6)房源在贵港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且楼盘内房源相对集中,单套面积70-200㎡以内,报名单个楼盘的需提供10套以上住房。”

8. 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第11页投标文件的组成:3.2.2、资信及商务文件

★(6)房源必须 “五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现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为:第11页投标文件的组成:3.2.2、资信及商务文件

★(6)房源必须 “六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房屋验收合格证复印件、现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 原部分采购文件内容:第20页评标办法 “评分项目及细则中,4、投标楼盘坐落贵港市中心城区港北区辖区环路以内,满分10分。”

现更正采购文件内容为:第20页评标办法 “评分项目及细则中,4、投标楼盘坐落贵港市中心城区环城路以内,满分10分。”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晓新 0775-429201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龙岗小区(宏桂广场对面卓越办公用品路口直入100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雪琼 0775-435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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