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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实训楼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作者: 发布于:2016-07-18 17: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实训楼改造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NPZ2016-575A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燕芬

项目联系电话: 0771-559052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南宁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实训楼改造提升工程

原公告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net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单位:

序号

条款号

原文内容

现更改为

1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中“附:1、经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通过的604-6投标人为上述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附:1、经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通过的20164-6投标人为上述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1.1  资格评审标准

(一)企业情况

(1)资质条件(满分15分):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得15分,贰级资质的,得12分,叁级资质的,得9分。 (2)…...类似工程项目的得6分。

(1)资质条件(满分15分):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得15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得12分;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得9分。 (2)…...类似工程项目的得6分。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3(3) 企业信誉实力评分标准

企业实力评审

 

1. 企业2013年以来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每个得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4分)。 2. 企业2013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出的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个得1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2分)。 3.企业2014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5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1分)。 4. 企业2015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个得0.4分)。 5. 企业2013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0.5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1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4分)。 6. 企业2014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0.2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4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当企业信誉实力分满分分值为10分时,每项得0.2分)。

1. 企业2013年以来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每个得2分。 2. 企业2013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出的AAA 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个得1分。 3.企业2014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5分。 4. 企业2015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2分。 5. 企业2013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0.5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 6. 企业2014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0.2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

招 标人:南宁市教育基建安装工程公司

2016年7月18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教育基建安装工程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苏州路6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廖业培133676188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B1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燕芬 0771-55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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