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川县大圩镇南村防洪堤工程(项目编号:GXZC2016-007)更改通知(一)
项目名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川县大圩镇南村防洪堤工程(项目编号:GXZC2016-007)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ZC2016-00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899135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1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川县大圩镇南村防洪堤工程(项目编号:GXZC2016-007)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 项目名称:灵川县大圩镇南村防洪堤工程
二、项目编号:GXZC2016-007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7月4日
四、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73-8991358
地址: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95号石油六公司B区鼎盛中心四楼)
五、更改事项及内容:
1、原(一)投标函:(1)根据已收到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 )【其中投标报价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元,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元】的总造价并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 / 标段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现更改为:(1)根据已收到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 )的总造价并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 / 标段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原(二)投标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工程 币种:人民币
一 | 工程总报价 (二+三+四+五) | (元) | |
二 | 投标报价 | (元) | |
三 |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 (元) | |
四 | 规费(1+2) | (元) | |
其 中 | 1 | 建安劳保费 | (元) |
2 | 其他 | (元) | |
五 | 税金 | (元) | |
承诺工期 | 天(日历日) | ||
承诺质量等级 |
| ||
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现更改为:(二)投标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 工程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金额(元) | ||
一 | 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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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设备清单总价(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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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现场因素、施工技术措施及赶工措施费用总价(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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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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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一+二+三+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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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灵川县大圩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灵川县大圩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庾振超 0773-635005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95号石油六公司B区鼎盛中心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卢工 0773-899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