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8 16: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16XZ158号
三、采购人: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负责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803808011
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南段
四、项目内容:医用胶片扫描仪一套;详细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五、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7条:所投产品须具有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及3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现变更为:所投产品须具有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六、其他内容不变。
七、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713738261
地址:郑州市伏牛路209号金帝大厦1101室
2016年7月18日
二、项目编号:2016XZ158号
三、采购人: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负责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3803808011
地址:新乡市新飞大道南段
四、项目内容:医用胶片扫描仪一套;详细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五、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7条:所投产品须具有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及3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现变更为:所投产品须具有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六、其他内容不变。
七、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5713738261
地址:郑州市伏牛路209号金帝大厦1101室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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