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大鹏新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大鹏新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DPCG201608494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469978 8378021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大鹏新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607/t20160708_702276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关于大鹏新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的澄清及延期通知
各供应商:
大鹏新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DPCG2016084941),作如下澄清、说明或补充:
一、招标文件第4页评分细则表商务部分第4项“类似项目业绩”的评审标准由“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0%分,最高得100%分。”变更为:“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年合同单项金额400万以上的机关办公楼物业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0%分,最高得100%分。”;
二、招标文件第4页评分细则表商务部分第7项“其他要求”的评审标准由“(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证书得50%分;二级证书的得25%;三级证书的得10%。(2)投标人具有清洁清洗行业一级资质证书得50%分;二级证书的得25%;三级证书的得10%。”变更为:“(1)投标人或其控股企业具有电梯维保A级资质证书得25%分;(2)投标人或其控股企业具有空调制冷设备一级维修技术等级证书得25%分;(3)投标人或其控股企业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或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得25%分;(4)投标人或其控股企业具有清洁清洗行业一级或甲级资质证书得25%分。”。
三、为使项目顺利进行而延期如下:
1、网上响应时间延期至2016年7月19日17:00;
2、现场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7月19日17:00;
3、答疑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7月20日10:00;
4、答疑回复时间延期至2016年7月22日10:00;
5、现场踏勘时间延期至:2016年7月20日10:00;
6、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7月25日10:00;
7、开标时间顺延至:2016年7月25日10:00。
原招标文件以及公告与上述变更内容相关的条款,均以上述变更为准。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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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范工 418926992@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先生 0755-83469978 8378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