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对鄞州区公路保洁下放部分招标项目的补充公告
高桥镇人民政府对鄞州区公路保洁下放部分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6-07-15 | |
一、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二、 项目名称:高桥镇人民政府对鄞州区公路保洁下放部分招标项目 三、 项目编号: CBNB-20161119G 四、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7月8日 五、更正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五、评分标准 中: 原为: 本地化服务为3分、 现场答辩为5分
现更改为: 去掉本地化服务(3分)此条的评分,原现场答辩(3分)改为:“现场答辩(8分):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针对评委会提出的本项目实际问题进行答辩,就其对项目的实际情况熟悉程度及答辩表现进行相对评比,酌情打(8分):6.4分≤优≤8分;4.8分≤良<6.4分;一般<4.8分,未参与现场答辩的不得分。注:要求现场答辩的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否则此项不得分;参加现场答辩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供查验;”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娜、徐梦蓉; 联系电话:0574-87425381/87425380 传真:0574-87425386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