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密集架等设备及审判庭旁听椅采购更正公告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密集架等设备及审判庭旁听椅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档案室密集架等设备及审判庭旁听椅采购
二、项目编号:烟政采(泰和)货物201602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7月13日
四、响应截止日期:2016年7月18日
五、更正内容
1、供应商资格要求(第二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生产厂家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3)所投产品须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旁听椅检验报告;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更正为: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生产厂家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4)所投产品须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旁听椅检验报告;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2、原采购信息内容: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17时3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18日17时3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联系人:张健
联系方式:0535-629375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东塔楼22楼
联系人:丁国强
联系方式:0535-6658998
发 布 人: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补充文件
发布时间: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