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嵩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变更通知
一、财政部门批复:嵩购通【2016】046号
二、招标编号:嵩公交易采购[2016]010号。
三、项目名称:嵩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四、原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6月24日
五、变更事项:
(1)、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第6项、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1日10:00。
现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9日10:00。
(2)、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中
本次招标为嵩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主要产品包括电动手术台、妇产科镇痛电子治疗仪、婴儿培养箱、高频移动式X射线摄影机、脑电仿生电刺激仪、肌电生物反馈仪、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共分一个标段。预算控制金额为11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现变更为:本次招标为嵩县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主要产品包括电动手术台1台、妇产科镇痛电子治疗仪1台、普通婴儿培养箱6台、蓝光婴儿培养箱4台、高频移动式X射线摄影机1台、脑电仿生电刺激仪1台、肌电生物反馈仪1台、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台,共分一个标段。预算控制金额为11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为保证所投产品货真价实,质量可靠,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彩页或由生产厂商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并加盖生产厂商的公章。彩页及证明文件的内容包括产品型号、主要特点、主要技术参数、设备照片等内容;为防止复制粘贴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对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参数的核对以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印刷版彩页或证明文件为准。
(3)、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16项 16.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2016年7月21日10:0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现变更为:
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2016年7月29日10:0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4)、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嵩县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白云大道16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13937956286
代理机构: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
代理机构地址:嵩县行政服务中心院内
联 系 人:乔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337118
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