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智慧校园智能楼宇能源管理设计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智慧校园智能楼宇能源管理设计
项目编号:LNZB-GJZ2016-330-0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民音
项目联系电话:024-23384545-80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7月1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7月1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智慧校园智能楼宇能源管理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355e6c5e40155e8b64d4d2a36
三、更正事项、内容: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智慧校园智能楼宇能源管理设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智慧校园智能楼宇能源管理设计
2.招标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3.项目实施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设计成果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7.招标范围:根据学院需求,审视校园信息化建设,对楼宇智能化进行系统的、专业的设计,设计应尽可能全面、细化,在新技术应用和发展、绿色环保、机电设备工艺、投资成本控制、产品选型分析、招标文件编制、系统调试和验收等各方面提供技术方案及设计,要在楼宇建筑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智能化的深化、补充方案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承担智能楼宇建设、直至工程验收的全过程服务。同时,要把学院现有的信息化成果融合到一起,作为学院开展智慧校园建设的基础和铺垫。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投标单位必须以法人的身份参加投标,本次招标拒绝个人或非法人组织参加;
3、所有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是设计的原创作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21日,北京时间8:30-11:30时,13:30-17:0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1室
2.报名要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21日,北京时间8:30-11:30时,13:30-17:0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1室。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四、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4日9: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 系 人:刘建
联系电话:024-8698254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项目联系人:栾民音
联系电话:024-23384545-803
传真:024-23384545-808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建024-8698254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栾民音024-2338454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