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办公大楼卫生保洁服务项目修正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委托方要求,现就下列项目的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办公大楼卫生保洁服务
项目编号:CCGP2016038G
二、修正内容:
序号 | 修正涉及内容 | 页码及条款号 | 原文件要求 | 修正调整后要求 | ||||||||||||
1. | 投标邀请函 | 第4页 7、领取采购文件方式 | 时 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7月8日止(公休节假日除外) | 时 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7月29日止(公休节假日除外) | ||||||||||||
2. | 投标邀请函 | 第4页 8、递交投标文件 | 时 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8:45至9:30止(北京时间) | 时 间:2016年8月2日上午8:45至9:30止(北京时间) | ||||||||||||
3. | 投标邀请函 | 第4页 9、开标会 | 时 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9:30开始(北京时间) | 时 间:2016年8月2日上午9:30开始(北京时间) | ||||||||||||
4. | 第6页第3点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二级或以上的资质等级或《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证书》二级或以上的资质等级。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的资质等级或《广东省物业服务企业资信证书》三级或以上的资质等级。 | |||||||||||||
5. | 第6页 服务范围4.1 | 项目地点: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大院,富民路10号大院,五峰四路13号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大楼1楼 | 项目地点: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大院,五峰四路19号巡警大队,五峰四路13号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大楼1楼 | |||||||||||||
6. |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 第6页服务范围4.3.3 | 无内容 | 负责五峰四路19号巡警大队大楼1/3/4/5/6/7/8楼公共区域的卫生工作 | ||||||||||||
7. | 权重 分配 | 第19页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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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价格评分标准 | 第20页30.4 | 全部内容 | 修正内容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
三、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修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0757-82729810
集中采购机构: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A座8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57-82345016 传真:0757-82345022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