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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公安局刑侦专用DNA实验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继续征集供应商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4 14: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象山县公安局刑侦专用DNA实验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继续征集供应商公告
公告次数:2
发布日期:2016-07-14
  浙江国际()标公司受象山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公安刑侦专用DNA实验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至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不足,现继续征集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编号:ZJ-NB16335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项目要求:

品目

货物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

基因分析仪等设备

1

基因分析仪、ID plus试剂盒等

实验室设备

1

台式离心机、高速离心机、梅标板转子等

实验室建设

1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2.      本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每品目售价为3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光盘,请另付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或发送过程中的遗失、缺失负责。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品目一、二: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要求在浙江省内具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服务协议)。

品目三: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同时拥有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并审核通过,且在评审时仍然保持通过状态。其中,省外建筑业类企业参与投标,仅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4、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5、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6、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购买本采购文件时间:
2016
0714日至20160720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9:00~11:3014:00~17:00

5.      购买本采购文件地点:
浙江国际()标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真和大酒店20]

6.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接收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07290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室开标室二]

7.      进行采购活动的地点: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室开标室二],届时请派代表出席采购会仪仪式。

8.      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若有询问,请与浙江国际()招标公司/宁波分公司联系(有关技术方面的询问请用书面方式)。

采购人:象山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0574-65856304

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标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国际()标公司/宁波分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真和大酒店20]   315016

联系人:徐飒、张百军、张汝芳

联系电话:0574-87179087/82     传真:0574-87179089    E-mailtender06@126.com

本次招标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城西支行   户名:浙江国际()标公司宁波分公司   账号:3901111109000037356

附件:投标报名函_201671163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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