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朗公庙镇人民政府新建变压器及配套工程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7-14 12: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人:新乡县朗公庙镇政府
二、代理机构: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项目名称:新乡县朗公庙镇人民政府新建变压器及配套工程
四、项目编号:新县交谈判[2016]017号
五、变更内容:
原: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增加4、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六、其他内容不变。
新乡县朗公庙镇政府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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